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编号:JGJ16-2008
颁布时间:2001/1/31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否
是否有效:已废止
分类:建筑防火
附录F 喷水池区域的划分
F.0.1 喷水池的区域划分可根据尺寸划分为两个区域(见图F)。0区域——水池、水盆或喷水柱、人工瀑布的内部。
1区域——距离。区外界或水池边缘2m垂直平面;预计有人占用的表面和高出地面或表面2.5m的水平面。
1区域包括槽周围1.5m的垂直平面和预计有人占用的最高表面以上2.5m的水平平面所限制的区域。
喷水池没有2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