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编号:JY/T 0616—2023
颁布时间:2023/6/26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特殊场所建筑防火
5.2 学校的职责
5.2.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实验室准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2.2 保障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
5.2.3 开展师生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5.2.4 保障实验室疏散走道、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不被占用、堵塞、封闭。
5.2.5 确定各级各类实验室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及附属建筑配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各类火灾处置规程。
5.2.6 应当定期对学校实验室消防设施设备更换、维护、保养和检测,保证其完好有效运行。
5.2.7 应当定期开展实验室防火巡查、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2.8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5.2.9 建立并妥善保管消防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