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编号:JGJ312-2013
颁布时间:2013/10/9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特殊场所建筑防火
9.1 一般规定
9.1.1 医疗建筑的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1.2 医疗建筑的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且接地电阻应按各类要求的最小值确定;建筑物内应作总等电位联结。
条文说明
9.1 一般规定
9.1.2 保护性接地包括:防雷接地、防电击接地、防静电接地、屏蔽接地等;功能性接地包括: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信号接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