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摩托车
编号:GA768-2008
颁布时间:2008/4/24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否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消防设施
7.2
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
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设计有较大改动时;
c)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或正常生产满二年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的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结果均应达到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