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编号:GB50116-2013
颁布时间:2014/5/1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消防设施
6.10
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
6.10.1
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火灾报警控制器附近的明显部位。
6.10.2
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设备之间.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
6.10.3
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应保证有足够的操作和检修间距。
6.10.4
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手动报警装置,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明显部位。
条文说明
6.10
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
6.10.1~6.10.4
这四条规定了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