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修订版)
编号:GBJ16—87(2001修订版)
颁布时间:1988/5/1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已废止
分类:建筑防火
第一节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4.1.1条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按表4.1.1分为五类。
注:①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四。
②难燃物品、非燃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