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编号:GB50028-2006
颁布时间:2006/7/12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特殊场所建筑防火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城镇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户内部的燃气系统设计。
10.1.2 燃气调压器、燃气表、燃烧器具等,应根据使用燃气类别及其特性、安装条件、工作压力和用户要求等因素选择。
10.1.3 燃气应用设备铭牌上规定的燃气必须与当地供应的燃气相一致。
条文说明
10.1 一般规定
10.1.1 燃气系统设计指的是工艺设计。对于土建、公用设备等项设计还应按其他标准、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