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编号:GA/T967-2011
颁布时间:2011/12/9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否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消防安全管理
4.1
训练的组织与管理
4.1.2
组训者应制定各类训练课目的操作规程,训练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1.3
应由组训者或组训者指定专人带队训练;每个训练课目均应设安全员,监督训练全过程,安全员主要职责见附录 A 。
4.1.4
消防训练应遵循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的训练规律;应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合理制定训练计划。
4.1.5
训练前,组训者应对参训者进行安全教育;训练结束后,填写训练记录,落实训练安全讲评制度。
4.1.6
受训者宜先通过理论学习或观看影像资料熟悉训练课目的内容和操作程序。
4.1.7
组训者应按计划实施训练,一般情况下不应改变训练场地和内容。
4.1.8 组训者应科学施训,合理分配体能,不应让受训者带伤带病训练。
4.1.9
不应在极端气象条件下组织训练。
4.1.10 组训者应制定训练急救预案,预案应包括各种伤害处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