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编号:GA/T967-2011
颁布时间:2011/12/9
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是否常用:否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消防安全管理
7.1
一般安全要求
7.1.2
使用带有高压气瓶的器材训练时,气瓶不应长时间直接置于烈日下曝晒;不应接触火源和高温物体;应在气瓶连接固定好后,方能打开瓶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