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队
编号:GBT 35547-2017
颁布时间:2017/12/29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消防设施
9 建设用地
9.1乡镇消防队的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建筑占地面积、绿地、道路和室外训练场地面积等确定。
9.2乡镇消防队的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000m2~1200m2
b)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700m2~850m2
c)乡镇志愿消防队350m2~500m2
注,设有表2中选项用房或者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消防宣传教育陈列室和备用车位以及篮球场等活动场地时,可适当增加建设用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