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87版)
编号:GBJ16-87
颁布时间:1987/8/26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已废止
分类:建筑防火
第一节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4.1.1条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按表4.1.1分为五类。
表4.1.1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注:①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四。
② 难燃物品、非燃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