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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灯具

9.3.1 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卤钨灯和超过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人线应采取保护措施。

9.3.2 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镇流器等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