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第四节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第4.4.1条 防火门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为1.20小时,乙级为0.90小时,丙级为0.60小时。 

 

第4.4.2条 防火门宜为平开门、推拉门,并在关闭后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用于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应采用单向弹簧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第4.4.3条 建筑物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窗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的防火卷帘,必须用水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