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3.4
电压等级选择和电能质量





3.4.1
当用电设备的安装容量在250kW及以上或变压器安装容量在160kVA及以上时,宜以20kV或10kV供电;当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以下或变压器安装容量在160kVA以下时,可由低压380V/220V供电。
3.4.2
当供电距离超过300m且采取增大线路截面积经济性较差时,柴油发电机组宜采用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
3.4.3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的电压偏差允许值(以额定电压的百分数表示),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照明:室内场所为±5%;对于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为+5%、-10%;应急照明、景观照明、道路照明和警卫照明等为+5%、-10%;
    2 一般电动机为±5%;
    3
电梯电动机为±7%;
    4 其他用电设备,当无特殊规定时为±5%。
3.4.4
当35kV、20kV或10kV电源电压偏差不能满足用电单位对电压质量的要求,且单独设置调压装置技术经济不合理时,可采用35kV、20kV或10kV的有载调压变压器。
3.4.5
为了限制电压波动在合理的范围内,对冲击性低压负荷宜采取下列措施:
    1 采用专线供电;
    2 与其他负荷共用配电线路时,宜降低配电线路阻抗;
    3
较大功率的冲击性负荷、冲击性负荷群与对电压波动敏感的负荷,宜由不同变压器供电;
    4 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或动态电压调节装置。
3.4.6 为降低三相低压配电系统负荷的不平衡,宜采取下列措施:
    1
22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2
由地区公共低压电网供电的220V用电负荷,线路电流小于或等于60A时,可采用220V单相供电;大于60A时,宜采用220V/380V三相供电。
3.4.7
配电系统中的谐波电压和在公共连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限值,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规定。

3.4.8
对于谐波电流较大的非线性负荷,宜采用有源滤波器进行谐波治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预期非线性负荷容量较大时,应在变电所预留装设滤波器的安装位置;
    2
当预期用电设备产生较大谐波时,宜在其配电箱处设置滤波器;
    3
当采用树干式配电时,宜在设备安装处设置滤波器;当采用放射式配电时,可在变压器二次母线处设置滤波器。
3.4.9
容量较大、较稳定运行的非线性用电设备、频谱特征较为单一时,宜采用并联无源滤波器,并宜在谐波源处就地装设。
3.4.10
容量较大、频谱特征复杂的谐波源,宜采用无源滤波器与有源滤波器混合装设的方式。
3.4.11
谐波含量较高且容量较大的低压用电设备,宜采用单独的配电回路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