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编号:GB51348-2019
颁布时间:2019/11/22
是否常用:是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建筑防火
4.7
低压配电装置
4.7.1
选择低压配电装置时,除应满足所在低压系统的标称电压、频率及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外,尚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热稳定要求。对于要求断开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其极限通断能力应大于系统最大运行方式的短路电流。
4.7.2
配电装置的布置,应综合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要求等因素确定。
4.7.3
当成排布置的配电柜长度大于6m时,柜后面的通道应设置两个出口。当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15m时,尚应增加出口。
4.7.4
成排布置的配电柜,其柜前和柜后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表4.7.4的规定。

注:1
当建筑物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2 各种布置方式,柜端通道不应小于0.8m;
3 控制屏、柜的通道最小宽度可按本表确定;
4
采用柜后免维护可靠墙安装的开关柜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墙净距应大于50mm,侧面与墙净距应大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