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5.6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6.1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定期参加消防继续教育培训。

5.6.2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6.3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6.4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6.5 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5.6.6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5.6.7 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6.8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5.6.9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5.6.10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