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山西)
编号:DB14/T 2054-2020
颁布时间:2020/6/10
标准级别:地方标准
是否常用:否
是否有效:现行有效
分类:消防安全管理
8.3 应急处置
8.3.1 当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以最快的方式确认火情。
8.3.2 确认火情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立即检查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3.3 接到指令后,专职消防员应当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同时,各商户组织兼职消防员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
8.3.4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随时向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火灾和处置情况。
8.3.5 管控所有安全出口,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利用应急广播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迅速有序疏散。
8.3.6 清理消防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区域的障碍物,将围观群众疏散至安全区域,引导消防车辆迅速准确到达现场。
工程部人员核查消防水泵、防火分隔、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启动和运行情况,核查电源、气源切断情况、消防电梯运行情况,及时排除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