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山西)
编号:DB14/T 2054-2020
附录E (资料性附录)大型商业综合体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参考标准
表A.1 大型商业综合体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参考标准
类别
名称
配备标准
配备要求
车辆
消防车
1辆/站
选配
消防摩托车
2辆/站
选配
平衡车
6台/站
选配
灭火和应急救援器材
消防水枪
2支/点
必配
消防水带(65mm、耐压16kg以上)
4盘/点
必配
消火栓扳手
4把/站
必配
井盖钩
2把/站
必配
手提式灭火器(4kg干粉灭火器、ABC型)
10具/站
必配
灭火毯
2块/点
必配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1把/点
必配
机动消防泵(手抬泵或浮艇泵)
1台/站
选配
救生缓降器
2个/站
选配
破拆器材
手动破拆工具组
1套/站
必配
消防斧
2把/站
必配
绝缘剪断钳
1把/站
必配
铁铤
1把/站
选配
多功能挠钩
1套/站
选配
个人防护装备
消防头盔
1顶/人
必配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套/人
必配
消防手套
1双/人
必配
消防安全腰带
1条/人
必配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双/人
必配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1个/人
必配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1具/人
必配
消防安全绳
1根/人
必配
消防腰斧
1把/人
必配
消防呼救器和方位灯
1个/人
选配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具/人
选配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备用气瓶
6个/站
选配
通信
器材
外线固定电话
1部/站
必配
手持对讲机
6台/站
必配
插孔电话
1部/点
必配
其他
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仪
1套/站
选配
各类警示牌
1套/站
选配
隔离警示带
2盘/点
必配
闪光警示灯
2个/点
选配
注1:“人”指专职消防员,“点”指消防器材存放点。
注2: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水罐或水雾消防车或携带水雾/细水雾、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的燃油动力或电动车辆。
注3: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直流或喷雾水枪。
注4:根据实际情况可增配具备扑救E类(带电火)或F类(油锅火)火灾能力的水基型灭火器。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水罐或水雾消防车或携带水雾/细水雾、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的燃油动力或电动车辆。
注5: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直流或喷雾水枪。
注6:根据实际情况可增配具备扑救E类(带电火)或F类(油锅火)火灾能力的水基型灭火器。